????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現將《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26日前將書面意見和建議以郵寄、電子郵件的方式送至石嘴山市應急管理局。
????聯系電話:0952—2218213
????電子郵箱:whk2218671@163.com
????通信地址:石嘴山市應急管理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樓1318室,郵編:7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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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2.《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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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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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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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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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大氣環境的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實現禁放區域煙花爆竹“零燃放”、限放區域規范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切實確保轄區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二、禁放、限放區域及時段
(一)禁放區域
1、國家黨政機關駐地及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2、重點保護的名勝古跡、文物保護區以及周邊200米以內;
3、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及公路、橋梁、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以及周邊100米以內;
4、油庫、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變電站、高壓線、機動車停車場或者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廠、倉庫,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資的場所以及周邊100米以內;??
5、醫療機構、敬老院、福利院、學校、幼兒園等公共場所以及周邊100米以內;
6、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場所及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7、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以及周邊500米以內,苗圃、綠化地和草坪內以及河湖冰面;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層的高層建筑和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周邊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現場等;
9、農村地區大棚、糧垛、柴草垛、沼氣池等易燃易爆場所及附近區域;
10、汽車、三輪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上;
11、樓房的樓梯、樓道;
12、各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
(二)限放區域
除禁放區域外的本市其他區域為限放區域。
(三)管控時間
自印發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禁放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確定可以燃放時段(婚喪嫁娶、各類慶典活動及公安部門批準的燃放活動除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全市范圍內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燃放要求
在限放區域內僅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中規定的C級及以下的煙花爆竹產品。其中煙花不超過100發、爆竹(子母炮)內包裝直徑不超過80厘米。
三、職責分工
(一)市應急管理局:一是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審批,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局,督促指導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合法合規經營。三是指導、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市公安局:一是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二是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黑窩點。三是負責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安全監管。依法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四是開展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宣傳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三)市生態環境局:一是負責監測煙花爆竹燃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及時發布相關環境空氣質量信息。二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對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宣傳,提高群眾環保意識。
(四)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益宣傳工作。
(五)市市場監管局:一是負責加大煙花爆竹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商標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向消費者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六)市住建局:一是負責查處城區內違規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二是加強小區物業公司管理,通過物業公司廣泛向居民開展宣傳工作,及時發現及舉報違法燃放行為。
????(七)市交通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辦理和安全管理,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相關資質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責范圍內應急處置工作。
????(八)市郵政管理局:督促指導郵政快遞企業嚴格執行禁寄物品管理規定,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防范煙花爆竹通過寄遞渠道流通。
(九)各縣區人民政府:一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組織實施。二是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居民的知曉率和參與度。三是組織鄉鎮(街道)、社區(村)委會開展網格化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公安、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各縣區、各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禁放限放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協作配合。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三)嚴格執法監管。各部門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各部門要持續加強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宣傳工作,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宣傳效果。積極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限放規定,倡導文明、環保的過節方式,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監督檢查。市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限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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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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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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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改善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按照自治區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和石嘴山市整改工作任務清單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起草了《石嘴山市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起草完成后,經司法部門審核,現征求意見建議。《方案》結合以往頒布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政策,針對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要求,在征求生態環境等部門意見建議,充分考慮群眾心理感受和精神需求的基礎上起草制定。起草《方案》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解讀:法律賦予城市人民政府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和禁放時段的權利。在禁放區、禁放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行為】
????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
????【解讀:法律賦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采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權利。故在污染天氣發生時,違反地方政府有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屬于違法行為】
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解讀:違反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解讀:賦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煙花爆竹限制燃放區、禁止燃放區,以及限放禁放時間、煙花爆竹種類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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